中卫监狱会见指南
一、会见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及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的补充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法定监护人(本规定所称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以及罪犯法定监护人)。
二、会见方式:分现场视频会见和远程视频会见。现场视频会见指来监狱会见中心视频会见,远程视频会见指到司法局(所)视频会见(中卫监狱尚未开通远程视频会见,具体日期请随时关注相关通知,现场视频会见视疫情情况而定,暂停会见或正常会见请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三、会见手续的办理: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含远程视频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中心办理会见证等手续(每名罪犯仅限办理一个会见证),后期会见必须持会见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四、会见次数和通话时间:会见一般每月一次(与远程视频会见合并计算,使用1次远程视频须抵消狱内会见1次,不得两种方式同月预约,不得在不同司法局(所)重复预约),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不含12周岁以下幼童)。
五、会见日安排:
星期一:一监区、四监区
星期二:二监区
星期三:三监区
星期四: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开庭、提审,律师会见等。
请严格按照各监区会见日安排预约会见,非本监区会见日不准会见。
六、会见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早9:00-11:30
下午13:00-16:00(非工作时间不受理预约)。
七、会见中心预约(咨询)电话:0955-3953691
八、根据《宁夏监狱系统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宁夏监狱系统罪犯远程视频会见管理办法(试行)》,会见人应当遵守监狱会见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不得进行会见。
注意事项:疫情期间,会见实行提前一周预约制,如已约好又要取消的需提前三日告知监狱会见中心,以避免会见次数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