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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监狱管理局出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体审议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减假暂”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7-16 来源:

为深入推进监狱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和监狱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体审议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程序,落实办案责任制,提升办案质量。近日,宁夏监狱管理局出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体审议工作规范》(试行)。

依法适用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对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宁夏监狱系统出台《全区监狱系统开展“六规范三公开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狱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分级处遇等多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不断提升了全区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体审议工作规范》(试行)的出台,主要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需要严格遵循的法律规定,将进一步严格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切实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规范》共9章49条,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体审议工作的形式、程序、审查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对集体审议参会人员保密、查阅、过问、干预具体案件等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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