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 研究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
4月12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并作出全面部署,为全党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为全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明确了思路,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主动对标对表,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目标要求,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彻始终、一体推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会议要求,开展主题教育,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既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又面向全体党员延伸,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真正让党员受教育、发展见成效、群众得实惠。要强化思想引领,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真抓实干,转变作风,把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出亮点、干出特色。要坚持压实责任,切实扛起主题教育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作示范、立标杆、带好头,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要坚持开门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把基层意见和问题收集好、反映好、解决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