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监狱 戒毒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索引号 | 640000055/2023-000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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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责任部门 | 司法部 |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监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22〕8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22〕9号)要求,经各地区、各单位逐级推荐并经初审、复审等程序,拟评选表彰77个“全国监狱先进集体”、1075名“全国监狱先进个人”,37个“全国戒毒所先进集体”、226名“全国戒毒所先进个人”。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全国监狱 戒毒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司法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153642、65153692、65153649
传 真:010-65153649
电子信箱:sfbzzbzzc@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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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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