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年第5期
发布时间:
2025-04-3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年第5期
(2025)宁监管暂执字第5号
罪犯康永伟,性别男,1974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因犯集资诈骗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45年11月22日止,现在宁夏银川监狱服刑。因患恶性肿瘤免疫治疗、颌下腺恶性肿瘤(右侧颌下腺腺样体囊性癌术后)、肺继发恶性肿瘤(右侧颌下腺腺样体囊性癌),银川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康永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4月2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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