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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1-01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以来,按照司法部、部监狱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宁夏监狱管理局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结合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司发【2015】7号),着眼于警察规范执法、准确执法和文明执法,着力于提升监狱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和提升警察执法权威性,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意识,围绕罪犯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狱务公开内容,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深化狱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宁夏监狱管理局成立了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由局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政委和集团公司总经理任副主任,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狱务公开推进和规范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全系统的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机关各处室(部)负责人和各监狱监狱长为办公室成员,将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从的刑罚执行处调整到行政办公室,并成立了宁夏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新闻中心主任,设置狱务公开干事、新闻宣传干事、舆情管控及网络信息发布干事等岗位,具体负责全区监狱系统的狱务公开、新闻宣传及审查、审核、发布、网络信息发布、网站建设管理、维护更新和舆情管控等各项工作。

全区五所监狱均成立了相应的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委员会,由监狱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狱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门负责狱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的干事,具体负责各监狱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完善和规范狱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宁夏监狱管理局坚持将公正执法工作作为监狱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严把审查关,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按照《宁夏监狱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结合监狱执法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执法部门和警察的工作范围、业务标准、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不断丰富狱务公开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面向服刑人员公开执法全过程,及时向服刑人员公开监狱执法工作中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公开计分考核、行政奖励、分级处遇和重点岗位调整等执法内容以及考核、裁定结果;根据狱务公开工作需要,组织警察深入基层、走进犯群、答疑释惑,主动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监规纪律等公开咨询活动;面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公开执法全过程,编印狱务公开手册、狱务公开“口袋书”、印制宣传单,撰写“公开信”,由服刑人员近亲属在会见中心候见室自由取阅;利用狱务公开电子宣传屏,使服刑人员近亲属方便直观地了解监狱狱务公开内容和其亲属在监狱的改造表现;继续健全完善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定期由监狱领导和监区领导向服刑人员近亲属公开答疑解惑;在相关部门开设狱务公开咨询电话,及时接待服刑人员近亲属及社会各界的咨询来访;继续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执法全过程,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大型社会帮教活动,邀请社会各阶层人士走进监狱,感知监狱,支持监狱;定期组织新闻媒体进监采访监狱执法工作,邀请执法监督员和服刑人员近亲属旁听审议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监狱长办公会,拉近监狱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让群众看到执法公正、管理有序的监狱真实面貌,以了解促理解,以理解促支持,以支持促公开,全面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联系。在区内平面媒体上开设监狱执法专栏等形式,提升狱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三、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做好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宁夏监狱局党委高度重视狱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狱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业务范围和工作制度,派出考察学习组分赴上海、江苏、浙江及内蒙古等地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加强培训工作,对全区各监狱专职负责狱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监狱选派综合素质强、业务过硬的警察从事狱务公开工作,并且要求保持专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宁夏监狱系统秉着执法公开必将倒逼着监狱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法律权威的认识,要求各单位把执法活动置于社会公开监督之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公开,营造机会均等、公开合理、一视同仁的工作环境,促进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以法治为引领,抓住公开和标准两个关键,进一步考验监狱的文明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狱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健全完善《罪犯计分考核公示制度》、《罪犯减刑假释公示制度》、《减刑假释五级审核制度》、《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审查制度》、《罪犯计分考核、研究罪犯减刑假释等执法工作的监狱长办公会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罪犯申诉控告处理制度》及《罪犯食物量公示制度》等多项制度,为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结合宁夏监狱工作实际,下发了《宁夏监狱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监狱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全区各监狱均已经制定了《深化狱务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区基层监狱深化狱务公开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按照《实施办法》中明列的狱务公开事项与不公开事项列出“双清单”,根据社会公众、罪犯亲属及罪犯等公开对象的不同需求,细化公开内容,实现狱务公开新常态。

五、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狱务公开方式和方法

(一)积极推进刑罚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对执法办案和考核奖惩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实现网上录入、信息共享,达到全程留痕的目标,从制度和技术上确保监管到位,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在宁夏监狱管理局和全区各监狱完成安装、部署、调试及培训工作,进入实际运行阶段。

(二)积极利用 “宁夏监狱”政务微博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今年经过审核共发布政务微博340余篇,目前宁夏监狱政务微博关注数为373人,拥有粉丝580人;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开通各监狱政务微博,积极推进宁夏监狱政务微博群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按照司法部130号部令有关要求,通过逐级审核,在宁夏司法行政网监狱工作网页执法文书栏目中分12期共发布41份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四)积极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利用信息技术,依托专业部门及时将涉及我区监狱系统的舆论新闻筛查整理,并将重点内容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积极筹建宁夏监狱管理局及各监狱互联网门户网站。依托互联网实现狱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推进宁夏监狱管理局互联网门户网及微官网建设,尽快将刑罚执行处相关法律文书在监狱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开。

(六)调研开发建设宁夏监狱狱务公开信息查询系统,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及服刑人员近亲属的合法知情权。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狱务公开的深度不够,考评奖惩机制还不健全;二是狱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宁夏监狱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狱务公开工作:,

(一)统一思想,团结协作,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稳步有序推进宁夏监狱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工作。

(二)按照“制度+科技”的理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宁夏监狱中心数据库建设。

(三)做好“四个机制”建设,即建立落实狱务公开的责任分解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外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深化狱务公开措施落地并与监狱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四)在落实狱务公开“双清单”的基础上,探索构建监狱“四项清单”强化监狱规范管理,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和考核清单,从而不断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

(五)积极协调自治区政法委连通宁夏政法网,实现政法各部门执法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宁夏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印发

附件:

宁夏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3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2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4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5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5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560人次


单位负责人:杨凝华   审核人:陈少飞 填报人: 李  伟

联系电话:0951-6197198    填报日期: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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