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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队伍教育整顿 健全执法责任体系 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 2021-11-11 来源: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准确把握监狱机关职能定位,积极推进监狱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监狱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坚持政治引领,健全完善党对监狱执法工作的领导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训词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委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党对监狱执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强化执法政治责任,注重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监狱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制定全面从严治党“4+6”责任落实机制,把监狱执法工作作为推进监狱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狱执法责任体系,确保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涉及监狱重大敏感执法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厅党委报告,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监狱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坚持权责明晰,健全完善监狱执法责任机制

结合宁夏监狱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关于完善监狱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监狱治理能力建设。坚持把治理责任落实与提升治理能力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完善责任落实工作格局,构建监狱管理局领导责任、监狱主体责任、监区直接责任、职能部门管理责任的治理责任机制。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六规范三公开两提升”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罪犯岗位调配、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分级处遇、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六个关键环节职责权限,依法对罪犯计分考核、分级处遇、行政奖惩、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进行公示。制定下发《宁夏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集体审议工作规范(试行)》《宁夏监狱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实施细则》《全区监狱系统“十佳”减刑假释案件评选方案》以及《创建减假暂执法示范监狱方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着力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监狱“减假暂”案件“五级会审”和监狱管理局“三级会审”制度。积极主动与自治区编办协调沟通,成立监狱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监狱执法案件内部法律审核,构建上下贯通、规范高效的刑罚执行责任链条。

坚持权责统一,健全完善监狱执法监督机制

坚持监狱与驻狱检察室“日沟通,周联系,月通报”机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监狱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建立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巡回检察工作。推进信息技术与监狱执法监督活动深度融合,全区监狱系统减假暂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可控。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针对执法过程中的顽瘴痼疾,制定制定《宁夏监狱系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宁夏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全区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印发《关于健全监狱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制定《宁夏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执法监督员,定期开展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狱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狱开放日,设立公开电话,通过宁夏监狱门户网站、“宁夏监狱”政务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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