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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监狱管理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2018022700000023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为细化任务目标,抓好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全区监狱政务(狱务)公开制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紧紧围绕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的中心工作和服刑人员家属、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区监狱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五公开”。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在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时,要对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做出同步部署。凡是我局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通过门户网站等进行及时公开。

       二是大力提升服务公开水平。为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宁夏监狱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实现区内各监狱及全国部分省区监狱间的远程视频会见,进一步方便服刑人员家属。

       三是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工作机制。各单位和部门在拟制公文时,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明确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在印发的正式公文末尾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完善宁夏监狱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工作变化情况,对现有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梳理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部对政务(狱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监狱工作的关注重点,进一步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拓宽狱务公开渠道,使罪犯近亲属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开信息。

       四是做好政务(狱务)公开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为服刑人员家属、新闻媒体及关心和支持宁夏监狱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了解和监督监狱工作、查询监狱便民服务信息的平台,提高了全区监狱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

       围绕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的根本要求,聚焦提升改造质量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等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推动“枫桥经验”在全区监狱落实落地。继续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切实开展舆情监测预警工作,提升舆情监测舆情工作水平;不断调整和优化网评员队伍构成,切实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力量建设。

三、强化制度建设

       依据自治区政府效能考核标准,将政务(狱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提高分数占比。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对社会公众和服刑人员家属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咨询的各种问题和收到的各类意见建议进行限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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