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4年第9期)
发布时间:
2024-12-2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年第9期
(2024)宁监管暂执字第10号
罪犯张吉令,性别男,1952年2月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刑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11月28日止,现在宁夏中卫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中卫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吉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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