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年第1期
发布时间:
2025-01-2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年第1期
(2025)宁监管暂执字第1号
罪犯黎得全,性别男,1940年6月3日出生,回族,居住地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因犯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30年8月26日止,现在宁夏银川监狱服刑。因生活不能自理,银川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三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黎得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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