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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监营改造罪犯的方针、政策。拟订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监督管理监狱安全稳定的责任;

(三)负责全区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与劳动改造、生活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指导全区监狱的基础建设,监督全区监狱的资产、装备、设施和财务等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区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全区监狱信息化工作;

(六)负责全区监狱警察队伍和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监狱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七)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